感情上我是屬於晚熟型的,所以大學四年,我從沒交過男友,也不特別想交。倒不是沒有男生對我有過好感,也不是沒遇過我欣賞的男生,而是我開竅得晚,加上個性害羞自閉,不擅表達感情,不僅不會對男人放電,連接收電力的功率都很微弱。

 

大一就有同學告訴我:「直屬學長很喜歡你耶!」我說:「不會吧!應該沒有。」反正學長沒主動示好,我索性當作沒這回事。A 社團到校外活動時,一個男同學主動要求與我兩人同組,同組戶外活動時,男同學牽起我的手同行,我沒有多想,只當作一般同學情誼。B 社團校外辦營隊,我也是工作人員,事後應邀講課的學長認真告訴我:「妳難道看不出來營隊主席很喜歡妳嗎?」我一頭霧水,一臉錯愕,心裡直納悶:「你是不是搞錯了?」C 社團一個男同學喜歡我的態度,則大剌剌寫在他的臉上,幾乎大家都知道,害我有點尷尬,有一次還找一個我頗為欣賞的男生壯膽一同邀我外出,「有什麼缺點,我可以改」,男同學好像當面是這麼說的。

 

我從小沒在家庭學習到如何愛人、被愛,沒學會如何正確面對感情與情緒,這一門課,當時的我是不及格的。而且那時,我渴望求知,對男女情事沒那麼渴望。

 

那時候,有些同學選課時,會聰明的選修一些老師給分較高的大補丸課程,以便拉高學業平均成績,可是我想都沒想過這樣做,反而逆向操作,到系外選了一些教學有口碑的嚴師開的課,這些老師平均分數給得很低,但我一點都不在意,只在乎有沒有真的學到東西(是的,我天生有種不切實際的理想主義色彩)。

 

所以當時,覺得交男朋友是很浪費時間的事,寧可去旁聽課程,或東跑西跑,做一些想做的事,不是很在乎男友這種事。一方面是不太在乎啦,一方面反正也沒有勇氣去我欣賞的男生面前製造相識或相處的機會,反正就是呆啦!

 

一直到大學畢業,我還是比較常與女生混在一起。一天夜裡,我躺在床上準備就寢,不知怎的忽然想到:「奇怪,我怎麼都不會想跟男生在一起,而是喜歡跟女生混在一起,難道我是同性戀?」不誇張,當場睡意全消,自己被自己嚇醒!不是說同性戀不好,但在那個年代,異性戀總是比較為社會所接受,而且我希望自己喜歡男生,不希望給自己找麻煩。

 

當下我穩住陣腳,冷靜分析:我喜歡與女生鬼混是沒錯,但我對女生沒有「那種」感覺,對男生才會有感覺啊!這樣確定後,我終於放心了:沒錯,我真真確確是個異性戀!

 

我偏執的個性,讓我對自己沒有興趣、不甚欣賞、不太有感覺的男生,不會給他任何機會,或讓對方有誤會的機會(連我欣賞的男生,我也不會鋪陳機會,甚至還會放掉對方製造的機會),所以我約會過的對象不多,交過的男友更少。也因為如此,什麼「夜路走多了,總會碰到鬼」這種事,從沒發生在我身上。有些人抱怨約會或交男友時碰過不少爛咖,遇上許多倒楣事,這些我從來沒遇過,但,與其說我比較有識人之明,倒不如說我缺少冒險犯難的精神,打的是安全牌。

 

我是很怕麻煩的人。事情還沒發生,就會先預設可能會發生哪些麻煩事,自己先嚇死自己。自己不小心打破一杯水,整理玻璃碎片就會讓我嘀咕個半天,悔不當初;瓦斯爐上半掩的鍋蓋被蒸氣挪動不小心蓋緊了,以致煮得糊糊的粥湯溢出到流理台甚至流到了地上,我都會悔恨不已:擦拭許久已經夠麻煩了,還可惜了那珍貴糊稠,是我打算用來緩和胃痛的粥水。連這些瑣事都覺得很麻煩,提醒下次千萬別再發生了,那就更何況是感情事。

 

所以,感情,我向來給自己打著高劑量的「寧缺勿濫」預防針,寧可沒有,也不要找了個爛咖給自己添麻煩。既然如此,可以想見,辦公室戀情我是不碰的,因為嫌麻煩。但這種原則僅放在自己心上,又沒有當成標語貼在辦公桌前,所以偶爾還是有男同事成為誤闖叢林的小白兔,過來試探禁區。有些男同事年紀比我小,但當他們開始蓄起鬍渣,常常來找我聊天,釋放一些微妙的雜訊時,我就略知一二了。對,這時我的接收功率增強了,但是放電力還是很薄弱,而且善於瓦解他人之電力於無形。不論這些男同事如何優秀,碰到我這種消磁功力一流的,最後還是刮掉鬍渣,離開這個受詛咒的禁區。

 

跟人約會前,除非是盲目約會,否則一定或多或少與對方說過話了,或對對方是圓是扁有一丁點兒了解,例如,對方講話是否華而不實?個性是否貪小便宜?是否還沒脫離母親臍帶,大小事都需要母親照料?是否陰險巧詐?凡是我有質疑的,概不可能單獨與之出去約會。至於盲目約會,對方若不喜歡我,我一點兒都不在意,但我怕若對方喜歡我,我卻沒感覺,到時候會比較麻煩(真是想太多了)。

 

這種做法省掉很多麻煩,很安全,也確實沒碰過約會後沒下文就碎嘴的,或者沒有紳士風度惡行惡狀的。交過的男友固然沒有開花結果,但也沒有碰過死纏爛打或讓我憤恨不已、賠了夫人又折兵的。我怕麻煩,也確實沒碰過什麼感情麻煩,不過,換個角度想,這也是因為我對於感情不敢冒險,怯於闖蕩吧!我可能也因此而錯失了很多大好機會。

 

另有些人,只要有機會約會,或者燈光美、氣氛佳,就不妨試試看,「給人家一個機會,也給自己一個機會」,許多過來人如是說。雖然風險大多了,結果有可能痛徹心扉,但也很有可能在不預設立場之下,發生好的結局。

 

有人說:「許多事情要試過了才知道」,或許,感情也是如此,不過,還是看個人的感情風險承受度吧!我自己沒有勇氣,但我是很鼓勵別人放膽嘗試的,畢竟,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只不過,千萬不能光有勇氣,卻缺乏識人的智慧,否則恐怕就會淪為麻煩吸引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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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richet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