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拿起針線準備縫補一雙才穿了沒多久就被鞋子磨破腳指頭的襪子,晴天霹靂靂,原本穿針引線從來就難不倒我,今天焦距卻始終失準,穿了老半天才終於將細線穿過針孔。哇!上次縫東西是多久以前?才沒幾個禮拜(或一個月?)功夫,我終於出現明顯老花眼的徵兆了!

 

都是我妹啦!星期三沒事從辦公室拿回一個 Luxor 3 的光碟遊戲,害我這幾天沒事就忙著闖關、破關,星期四竟然還玩到眼睛好痛,覺得自己快瞎掉了,人工淚液點個不停。我以前最受不了人家沉迷於電腦遊戲,簡直浪費生命,啊!人千萬不可鐵齒。

 

長期用眼過度的結果,我許久以前(約莫三十出頭)就出現飛蚊症了。第一次發現自己眼前怎麼會有一條條細絲跟著我的視線游移時,簡直花容失色,趕緊去找眼科醫師,醫師說這是玻璃體老化的現象,不過他也認為以我當時的年紀,似乎有老化得太早的現象。

 

我回想自己怎麼會落得這番田地?除了後來工作幾乎鎮日與電腦為伍外,搞不好與我缺乏常識,惡搞自己有關。去加拿大以前,我們家從來不曾有過微波爐(現在想想,真是阿彌陀佛!),後來住在維琪家中,經常有機會使用微波爐加熱食物。當時因為無知與好奇心驅使,我常常站在微波爐前盯著爐內轉盤上的食物看,直到加熱時間結束。

 

回台灣一陣子,逐漸累積一些健康常識後才知道,微波爐運轉時,為免遭受電磁波侵害,飛奔個三十公尺遠都還嫌不足了,竟然還有笨蛋站在前面盯著裡面看。可能是這樣,我眼睛的玻璃體也跟著熟化,受到荼害。

 

當然,後悔也無濟於事。幸好,雖說飛蚊是不可逆的症狀,但當我眼睛狀況好的時候,眼底的飛蚊好像突然消失了,即使我瞪大眼珠上下溜轉,也看不到細絲。但只要工作過於忙碌,或使用電腦時間過久,原本似乎不見的飛蚊又跑出來。就這樣,我與飛蚊和平共處已經好多年了。

 

我的眼力算不錯的,有近視眼,但始終只有 200 度而已。幾年前,甚至回到 100度左右。年紀大了,近視度數理當會越來越少,老花程度則反比增加,但自從開始當起 SOHO 族後,近視不減反增,不過老花始終沒有戰勝近視,即使戴著近視眼鏡,還是能輕鬆近距離看書報雜誌。

 

像我妹妹,這輩子沒戴過近視眼鏡,但她老早就有老花的傾向,偏著頭,手上的東西已經拿了離眼睛好遠,還是看不到包裝上的小字體,常常成為我揶揄模仿的畫面。

 

此仇不是不報,只是時候未到。去年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我戴著近視眼鏡就開始看不清楚包裝上的小字體,必須得把近視眼鏡拿下來才行。再過一陣子,連裸視也不容易聚焦了,必須把手上的東西拿遠一點才行。現在,拿得再遠也看不清楚小字體的說明文字了。

 

真是無奈,近視度數還在增加,老花(遠視)也一直惡化,兩者並沒有互相抵銷,是要我怎樣啊?

 

但是,這些現象,都沒有今天穿針引線時所受的衝擊來得大,對我來說,這好像意味著我的視力已經邁進「阿嬷」級的里程碑了!電視上不是常常演著:花甲阿嬷瞇著眼睛,遲緩而費力想把線穿過針孔,卻始終徒勞無功,只好呼喚孫子前來幫忙的場景嗎?再怎麼抗拒,老化好像已經是我不可掩蓋的殘酷事實,接下來呢?更年期嗎?

 

年輕人通常喜歡黯淡色系的服裝,年長的人則偏愛鮮豔花色,看起來,應該是我淘汰滿衣櫃的灰黑色系,去添購一些鮮豔衣服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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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richet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