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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順從小孩的所有無理要求,才叫做疼愛嗎?同樣的,成年子女順從父母的所有無理要求或態度,才叫做孝順嗎?

 

過年期間,剛好看到幾個內容有提到父母與子女、女婿與岳母或婆婆與媳婦之間問題的節目,讓我非常有感觸

 

舉例來說:

 

例一:岳母以自己設定的觀念左右女兒和女婿的生活,而且不准女婿單獨與孫子出門,怕擔任記者的女婿三教九流的人際交往會對孫子帶來不好的影響。

 

例二:母親對三、四十歲的女兒說:你就算活到八十歲,都還是我的女兒,妳就還是要讓我管。

 

例三:婆婆先一步收到女兒的紅包,於是打電話給兒子說紅包金額也要比照,但是兒子與媳婦兩人的薪水明明不高,婆婆要求的金額實在不堪負荷,即使如此,兒子還是一口應允,媳婦簡直要氣瘋了。

 

婆媳的例子就不必舉了,每個人隨便都可以舉出很多聽過或看過的例子。

 

為人父母,最初的目的到底是什麼?如果只是想要體會為人父母之樂,享受天倫,或許心態比較單純,只要好好把小孩教養成人,讓他們適才適性發展,自己持續關愛並提供心靈支持就好了。

 

可是若是把小孩當作個人財產,或是想要靠小孩來作為後半輩子經濟靠山、完成自己未完成夢想的人,應該就會想要嘗試去掌控小孩後半輩子的人生吧!台灣人好像很多都是這些心態。

 

我常常覺得很訝異,為什麼很多成年人都那麼甘心讓父母管,即使可能造成自己痛苦或夫妻失和,他們也不敢或不會挺身而出衝撞自己的父母,寧可讓丈夫或老婆受委屈,即使夫妻感情已經因此而受到影響。或許這些人自己並不覺得委屈,也不覺得不妥,畢竟他們自己從小到大,已經很習慣大大小小的事都受到自己父母的管束,也吸收了自己父母的價值觀,所以自己的另一半被婆婆或岳母管束好像也是應該的,沒什麼不對,即使那些管束或約束根本不合理。

 

問題是,你們自己甘願受到父母不合情理的管制也就算了,可是女婿或媳婦憑什麼要被別人的父母苛待或宰制?

 

于美人在一個節目裡說到有一次公公感冒,她要煮雞湯給公公喝,老公和婆婆先後都跑來告訴她雞湯不要加胡椒,因為公公不喜歡胡椒。她覺得雞湯本來就沒有人在加胡椒,這是廢話,聽得很煩。在場來賓聽了於是緩頰:「婆婆是怕以後她不在了,妳要負責照顧公公,所以要搞清楚公公的口味。」

 

于美人馬上反駁:「欸,搞清楚權利義務關係啊!要照顧公公的人是他兒子,怎麼會是我?」

 

真的,為什麼大家都認為,照顧公婆是媳婦的責任與義務?那公婆自己小孩的責任與義務在哪裡?公婆從小照顧拉拔長大的小孩,才有義務照顧公婆自己的老年生活吧?媳婦與女婿要尊重與善待另一半的父母是沒錯,但他們對他們自己的父母才負有養老的義務與責任吧!同理,公婆與岳父母也應該要善待及尊重兒女的另一半,哪有因為別人嫁給兒子或娶了你們家女兒,就自動成了你們管控與宰制的對象?尤其當小孩早已獨立門戶,完全不倚賴兩老的房產、財力或勞力時。 

最離奇的是,很多人對自己父母對待另一半的苛刻或無理態度視而不見,或者無能為力。我通常對這種女婿或媳婦的第一個感覺是:「誰叫你當初要娶或嫁給這種沒有發展出獨立自主人格,對父母唯命是從的人?」有人覺得即使自己已邁入中年,仍應「聽媽媽的話」,這就是孝順,老實說,老一輩的人對孝順是有這種不切實際且不合情理的定義與期待,但年輕一輩的人如果也信奉這種定義,沒有自己的判斷力與行動的決斷力,那就只好無止盡的因果輪迴下去了。

 

原本另一半應該要充當自己與公婆或岳父母之間溝通的橋樑,或者作為兩者之間的緩衝,但是當另一半功能不良或根本功能瑕疵,連續劇或鄉土劇就有幾十年沒有新意的題材了。

 

另有些則是「忍辱負重」,結了婚為了省錢而與父母同住,又要靠長輩幫忙照顧小孩。如果是這種另有企圖,還要繼續仰賴父母照顧自己小家庭的,那就別怪父母,自己咬牙忍耐吧(其實還是可以與長輩溝通,讓彼此的共同生活更好過一點,只不過因為你們有求於長輩,長輩講話自然大聲)!

 

受不了父母的某些性格與態度,要不要說?當然要說!以前面第一個例子來說,女兒應該要不斷嚴正告訴父母,我們的事情我們自己做主,讓父母看到自己做主的結果是好的,父母才會漸漸放手。可是據女婿說,這個例子的女兒宰制自己幾歲大兒子的態度越來越像岳母。

 

前面第二個例子,女兒如果因為母親這樣講就辭窮,那就看不清楚癥結點了。她其實可以回答:「沒錯,我到八十歲都還是妳女兒,但那不表示妳就可以管我管到八十歲,我年紀這麼大,早就可以決定我自己的生活了。」孝順與自主並不牴觸。現代人應該要重新定義「孝順」這兩個字。

 

很多人順從父母的意,是覺得只要讓父母高興,不要讓父母擔心就好。Well,如果這樣想的同時,妳或妳的小家庭也很幸福快樂的過日子,那當然沒有問題。可是若父母的想法或觀念已經嚴重影響兒女小家庭的生活,影響夫妻關係,順從怎麼會是唯一的出路呢?難怪台灣這方面的價值觀沒有進步,因為大多數的子女會覺得父母年紀大了,不可能改變,所以只好順從;等到自己年紀大了,再把自己的價值觀套在子女身上,要求子女順從,就這樣一代傳一代。

 

而且台灣人非常在乎別人的眼光與說法,怕厝邊隔壁說自己不孝,怕父母到處宣傳自己不肖。如果你對孝順的定義與自己無理的父母一樣,那的確很難走出父母的控制,用那一套價值觀就可以把你打死了,反正你也沒有語言能力反駁,或有辦法拿出更有說服力的道理堵別人的嘴。

 

不好的法律或政策,要不斷衝撞或提出來,才可能改變;同樣的,父母的無理要求或態度也應該要衝撞或提出來,不過我所說的衝撞是指挑戰父母的無理要求,而不是大聲斥責父母。父母有什麼不對之處,講一次不聽,講兩次不聽,那就每次發生時重複再講,時間久了,而且只要你講的有道理(前提是自己要先能拿出道理來,問題就在於很多子女自己也講不出道理),絕大多數再頑強的父母也會稍微聽得進去,進而緩慢修正自己。

不過我絕不是說,挑戰父母或配偶父母的想法時要用罵人的態度,有些人與人溝通時態度甚差,只會招致反效果。我也不是說,只要父母或配偶父母的要求與自己不同,就絕對不接受。有時候老年人有一些無傷大雅的堅持,既然是無傷大雅,那麼有時就順著他們的意,讓他們感覺受到重視,其實無可厚非,因為當長輩覺得自己老了,不管說什麼小孩都不聽時,會覺得很受傷,這種心態是很正常的,與有控制慾的長輩不能等同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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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richet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