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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屋頂鳥瞰公寓前風景)

 

第一次碰到問題這麼多的房子,同時也是第一次碰到這種房東,真不知該哭還是該笑?

 

就讓我話說從頭吧!

 

租屋差不多滿一年半後,我又搬家了。原房東太太的兒子預計明年初娶老婆,所以房東太太通知我大概可住到今年底。

 

過一陣子,她告訴我因為還要整修新房,所以可能11月底為最後搬家期限。好,沒問題,我心裡盤算:若從8月初開始找房,給自己三個月時間應該綽綽有餘,屆時10月底前遷出,多給他們一個月的時間整理,應該皆大歡喜。

 

730日,我開始物色新房子,原本心想時間算是充裕,所以可以慢慢尋找合意的房子,這次想找個讓我可以久住、我也願意久住、不必再每一、兩年就搬家的房子。

 

人算不如天算。820日(這個日期我記得很清楚),房東太太來電,滿懷愧疚的告訴我,她的兒子因為剛好轉換工作,101日到職前有一個月的空檔,因此希望在9月時進行整修裝潢,最好的情況是能在10月前搬進去。啥?如果可以提前找到房子,我絕對願意配合,但是如果他們預計要在10月初就整修完畢並搬入的話,那等於我根本沒有多少時間可以找房子了,可是他們至少得給我合理的時間吧?

 

這時房東太太才透露,其實另外主要是她女兒最近被診斷得了躁鬱症,看什麼都不順眼,嫌家裡擁擠,所以為了女兒病情著想,想趕緊整修這個房子,讓女兒先搬進來住。

 

唉,不管是什麼原因,我雖然告訴她我無法保證能在馬上找到,但是房東太太畢竟是自己的朋友,我還是給自己加諸很大的時間壓力,所以接下來,開始如火如荼四處看房子了。

 

剛開始對於房子的條件還會考慮很多,眼看時間越來越迫切,我的標準也只好盡量降低,先求找到再說,能否久住便不在考慮範圍了,就這樣,找到現在的房子。第一眼看到這屋子,便被陽台前望出去的一片綠意所吸引,不過房子很老舊,而且一看就知道前任房客遷出後,房東並未打掃整理,仲介也明白表示房東不願整理房子,只能按現況出租。

 

這裡看似安靜,離我父母又近,雖然一個人負擔租金頗高,但考慮了兩天後,我決定承租。此時已是九月上旬,我無法預知下次什麼時候才會在附近區域又看到中意的房子,我已沒有退路。

 

以前找房子都是直接由屋主帶看房子,房子從來也沒什麼問題,房東們甚至在房客搬入前,都已將房子粉刷或整理完畢。這次的房子是由房仲帶看,不僅事前對房東一無所知,也無法當面詢問房東許多細節問題。

 

果然,簽約那天,冰山一角開始浮現。

 

好了,房東老先生先是立下一大堆限制,那些限制大多對我沒有影響,不准報稅無所謂,但不准我分租則有點管太多。我原本還想可以找人分租以分攤房租的。由於事前已經約好簽約時間,我又急著搬家,所以簽約日期未到,我就先約好搬家公司了,這下子更無法當場決定不簽約,畢竟房東朋友急著用房子哪!

 

新家位於四樓,所以須使用加壓馬達水壓才夠強。簽約那天,房東老先生表示:馬達如果壞掉,房客必須負責。喂!馬達是房子必要設備的一部分,又是設在屋頂水塔旁,如果壞掉的話關我什麼事啊?雖然我算單純的,也有點蠢,但這點我當然不同意,連一旁的仲介也表示馬達屬於消耗品,照理說應該由房東負責維修才對。

 

房東老先生沉吟半晌,不再堅持。但原本主動表示要更換鐵門鎖的他,忽然表示鐵門鎖就暫時不更換了。

 

簽了約,拿到鑰匙,先到新家做搬入前的整理與丈量,這才發現加壓馬達根本無法使用,水壓不強的話,不僅無法洗澡,連帶馬桶的沖刷力也不夠。

 

然後發現,房子其實比我想的還要骯髒,竹簾一放下來即灰塵滿天飛,牆壁還有蜘蛛絲(上一任才搬走不到兩個月),廚房瓦斯爐和抽油煙機的油垢厚厚一層。我原本覺得可以自行打掃,現在才發現清掃的工作可能沒這麼簡單,頓時我好想停損棄租啊!

 

我一邊再上網看房子,一邊與房東聯絡告知他們這些問題,一顆大頭幾乎變成三個大了。

 

水電行來換過馬達並更換根本不響的門鈴後,一場大雨讓我發現後陽台天花板漏水嚴重,若不處理根本無法放置洗衣機及曬衣服。我又與房東聯絡,房東老太太起初不願意修,要我把洗衣機放在浴室,但我堅持修繕,因為我原本就是要找有前、後陽台的房子,如果當初知道後陽台無法洗衣、曬衣,當初我就不會租這個房子了。(洗衣曬衣的空間是我找房子的重要條件之一。)

 

三催四請後,好不容易找人來修理漏水問題了。就在洗衣機和冰箱預定送來那天,我又發現後陽台的排水孔堵塞。我趕緊去買通樂把家裡排水孔都疏通一番,又去電房東詢問這個問題,房東老先生這才表示,以前樓下曾反映後陽台有漏水問題,所以他們洗衣機都不放在那裡,也不使用那裡的水龍頭。啥啥啥?洗衣機等一下就要送來了,你現在才告訴我?

 

掛完電話,我終於哭出來了,擦乾眼淚,立刻上網去找房子,心想:如果能在洗衣機送來前找到新房,洗衣機就讓廠商先別送了,因為洗衣機和冰箱一旦送來,我就沒退路了。好巧,看中一個不錯的,屋主卻表示當天沒空,無法看房子。

 

一個接著一個的陰錯陽差,看來我是租定這鬼房子了。

 

下午,洗衣機送來了,浴室門太窄小,根本搬不進去,只好還是放在後陽台(前陽台無水龍頭),這次好理家在,老天爺沒有逼人太甚,通樂似乎發揮了作用,排水孔似乎已經暢通了,至於會不會漏水到樓下,以後再說吧(至今未發生,阿彌陀佛)!

 

第二天,小阿姨幫忙找的打掃工人依約前來,大家徹底打掃了房子,雖然腰酸背痛,但總算心也定下來了。只要房子乾淨了,我的一顆心就安了大半。

 

流水帳還沒講完,有興趣的請先移駕喝口水,上個廁所,再繼續看下去吧!

 

我一度覺得這個房子怎麼諸事不順,連當時搬家時,找了一家合作多次且態度專業的搬家公司,還獲選崔媽媽評鑑的優良搬家公司,這次都變得很散漫,因為他們前一晚搬到很晚,一早幫我搬時睡眠不足又疲累,速度明顯慢了許多,而且竟然還因為下一個客戶時間快到了,很多箱子不打算如以往一般放在我的指定位置。

 

搬家公司的事件只是個插曲,不是很重要,但怎麼好像只要與這麼房子扯上邊,原本沒問題的人、事、物,都會出現問題呢?

 

無論如何,總算搬進來了,這才發現廚房和後陽台的水龍頭會滴水,也就是說,只要洗衣機洗個40分鐘,水龍頭就會從旁連續滴水40分鐘,這不僅浪費水資源,我也怕我的洗衣機背板會被滴壞侵蝕啊!

 

剛好房東老先生請兒子來看一下當初後陽台漏水的修理情形,我順便告訴他水龍頭的問題,詢問他我是否可請人來修理,房東兒子同意了。至於有多扇紗窗破掉的問題,年輕房東果然是他老子的兒子:「我們可以出材料費。」(難道房東以為我自己會修紗窗紗門嗎?)唉,言下之意就是他們不願花工錢找人修理。沒關係,我也不好意思讓他們再花錢修繕,而且紗窗問題畢竟不像馬達或漏水問題關係重大,所以我決定自己拿透明膠帶把破損處全貼滿就得了。

 

我因怕房東兒子誤以為我會自行承擔修理水龍頭的錢,也怕房東兒子對這個房子沒有決定權,所以我又打電話給房東老先生再說一次,結果房東老先生劈頭就說:「上次我兒子去的時候,妳怎麼不順便告訴他水龍頭壞掉,過了這麼多天才說?我真的覺得很奇怪!」言下之意似乎在怪我:「是不是你搬進去五天後把水龍頭搞壞了?」原來房東兒子沒有告訴他老頭這件事,老頭子以為水龍頭是我搬進去幾天才壞掉的。見鬼了,我在外頭住了十年以上,從未發生水龍頭滴水的情況,是你四十年以上的老房子年久失修才這樣吧!

 

無論如何,這件事總算擺平了,原本想,修繕總算告一段落,我終於可以好一陣子不必再跟房東打交道。畢竟,我在其他地方住了兩年,打電話給房東的次數都沒有現任房東一個星期的次數多呢!

 

但顯然,我與這個房子的孽緣一旦結了,考驗就不會這麼快結束。

 

最新的事件是 10 9 日星期天上午,我正準備出門,欲打開鐵門卻發現我被反鎖在家裡,因為鐵門鎖卡得緊緊的,我完全打不開。試了一陣子後仍然徒勞,決定打電話給房東指定的鎖匠,並告訴房東這個訊息。

 

原來鐵門鎖故障了,鎖匠如果用力扳還可以從內部開鎖,但以我一介弱女子是完全使不出這個力氣的。其實搬來後,我就覺得鐵門鎖有點卡卡的,但不以為意,我這才回想起,當初簽約時房東原本提到要主動換鎖,後來又打消主意,但言明如果我想換的話,可以自己出錢辦理,只要換好後給他們一副鑰匙即可。(我當時聽了沒說什麼,但心裡嗤之以鼻:如果我真的自己花錢換鎖的話,才不會給你鑰匙呢,反正我搬走後會把舊鎖裝好還你!)

 

當我被反鎖而用力扳鎖時,這才發現上面有機油的痕跡,原來房東早知道鎖有問題,所以才會自行上了機油,然後又準備等我自行出錢換鎖。所以他們本來也知道加壓馬達壞掉,才會在簽約時要求房客自己出錢修理嗎?我驀然這樣懷疑。

 

當下,鎖匠依照房東指示跟房東電話聯絡,告訴房東鎖已經壞了,房東問明價錢後,又在電話中表示要我出一半的錢。我當然不願意,結果房東老先生和總是在一旁監聽分機並插話的老太太說:「妳已經害我們花了很多錢修理房子,第一個月的房租幾乎都沒了,如果妳有良心的話,這個鎖妳應該要出一半才對。」

 

蛤?

 

你要收人家房租,不必讓人有足夠的水壓可以洗澡嗎?屋頂漏水不必修理嗎?不必提供門鎖讓人可以鎖門嗎?這些都是你本來就應該要修繕的(而且早該在我搬進來前就檢查好並處理完畢的),怎麼會是我害你們花錢修理呢?

 

如果說門鎖還可以用,只是我硬是要求房東換鎖以維安全,那我出一半也無所謂(雖然有些房東本來就會擔心房客安全而主動自行換鎖),但是你的門鎖明明就不能使用,難道要我以後隨時打不開鎖時,隨時叫人來開鎖嗎?

 

如果說我不幫忙出門鎖的錢就是沒良心,嘿!我才無所謂,屆時我照樣從第一個月租金扣掉,反正一年後大家也不必再連絡!

 

年代這麼久遠的老房子,很多東西會陸續出問題,既然不願花錢修繕,那就別出租,乾脆賣掉好了,連自己的房子都指望房客自行花錢幫你修繕,真是離譜。

 

看樣子,明年此時又要搬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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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richet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6)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