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居住的大廈有人代為收取垃圾,清潔人員除週日外,每天下午固定某個時間會前來收垃圾,住戶只要把垃圾放在自家門口即可。
像我這種自詡很有公德心的住戶,一定是要等到將近垃圾收集時間之前,才會把垃圾拿出去放在門口,看到鄰居太早拿出去,雖然不太贊同,可是畢竟個人習性與觀念不同,我也管不到人家身上去。台灣人嘛,欠缺一點公德心的很多,就比如說好了,很多人喜歡佔用自家門口旁邊的公共用地(「路霸」是也),拿幾張椅子或盆栽放著,不讓別人停車,等到自己的車子回來了,再移開這些障礙物作為自家停車位。這種事我年輕時可能還會打電話向有關單位檢舉,現在畢竟年紀大了,能容忍的事情越來越多了。
還沒搬家前有時帶狗散步,看到有些公寓一樓住戶擴建停車位(還看過不止一次呢,真誇張),竟然擴建到連明顯的公共用地都被他們圍起來當作自家庭院兼車庫,我雖然義憤填膺,把地址抄下來準備檢舉,最後還是因懶得去做而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年輕時頗為正義凜然,現在司空見慣、見怪不怪,學習容忍台灣人這些我非常不能認同的習性,底限轉為:只要不要妨礙到我,我也就懶得管了。
「只要不要妨礙到我」,對,這是起碼的要求。
大部分台灣公寓家庭都喜歡把鞋櫃放在門外,鞋子就沿著樓梯階梯一路擺放,我的對門鄰居也不例外。每一樓層兩戶人家門口與電梯和樓梯口之間的公用樓地板面積很小,所以對面芳鄰門口和階梯放滿鞋子後,已經沒有地方放置垃圾了,因此,他們就把垃圾放到我家門口來。
剛搬來時覺得很不可思議,怎麼會有人覺得把垃圾放在別人家門口沒關係,只因為自家門口要優先擺放自己的鞋子呢?我的房東朋友也知道對門鄰居這樣做,聽得出她不認同,但她沒說什麼。而我呢,畢竟我的鞋子是放在家裡面,門口空空的,那就與人方便嘛,只要留個地方讓我放垃圾就行了。我真是越來越社會化了。
雖然我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他們的舉措卻越來越觸發我的強迫性性格神經。怎麼說呢?首先,垃圾收集時間前兩個多小時,他們就把垃圾拿出來放了。其次,要放可以,沒人規定大家都得像我這麼自律,非得等到垃圾收集時間快到時才拿出來,畢竟很多人圖的是方便,只要不是提早四、五個小時就拿出來,造成別人困擾與不便,其實還不難容忍,但是他們偏偏要把垃圾放在緊鄰我門口的位置,這才讓我更不爽。
喂,這是我家門口,都讓你們放垃圾了,至少你們要把我門口旁邊的位置留給我吧。收集時間還沒到,就看到自家門口旁邊堆了垃圾,而且還是別人家的垃圾,這簡直是要挑戰我的神經底限。有幾次,我為了跟他們搶這個位置,我也趕在他們拿出垃圾之前就把垃圾拿出來「佔位置」,藉以宣示主權,心想這個訊息應該很明顯吧!但他們拿出來的時間越來越早,好像在跟我車拼一樣。
我的不爽已經越來越擋不住了。尤其,我根本不想這麼早就把垃圾拿出來!
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出現了。一天週日晚上,也就是非垃圾收集時間,我剛好要去妹妹家接小狗來住幾天,否則週日晚間我通常都不出門的。一開大門,就看到門口旁邊堆了三包垃圾,而且緊鄰我的鐵門。我一看吃了一驚,在我解讀,這根本是給我下馬威。當然,事後平心而論,他們根本沒這個意思,只不過這是我第一次週日晚間出門才看到,但他們可能也不是第一次週日晚間在此放置垃圾了。
過了幾天,我終於按捺不住,決定一勞永役解決這個問題。先聲明,我心裡氣歸氣,不爽歸不爽,但這些都是心裡的情緒,還不至於氣噗噗地向人興師問罪,也不打算得理不饒人般的弄餿與鄰居之間的關係。我打了一封口氣溫和的文字,貼在門口,拜託芳鄰若一定要把垃圾放在我家門口,可否把緊鄰門口旁的位置留給我?最後附上垃圾收集時間。前者主要在提醒「這是我家門口」,中間是暗示「我有優先使用我家門口旁樓地板的權利應該不為過吧」,最後則是暗諷「你們垃圾真的太早拿出來了」。
但其實,我真正在意的是:只要把緊鄰我家門口旁邊的位置留給我,其他我都不在乎,也不想管。
當天稍後,鄰居來按門鈴,手中揮著我的告示說:「你不必寫垃圾收集時間,我在這裡住幾十年了,我很清楚這個時間。」
哦,打資深牌?他沒講出來的意思聽起來像是:妳不過是個剛搬進來沒多久的「房客」(又不是屋主本人),怎麼這麼大膽放肆?
我臉上堆著笑,刻意維持一團和氣(我果然越來越社會化了):「因為我上個週日晚上大門一開就看到門邊有垃圾.....」
他打斷我:「清潔人員通常週一一早會來收垃圾,因為怕住戶週日累積太多垃圾,所以讓白天上班的人可以先把垃圾拿出來。」
我狐疑,頭忍不住歪了一邊:「我是看你們好像白天都在家…」
他氣急敗壞:「那是現在退休了,所以白天在家,以前上班白天都不在。」
我沒搭腔,心裡暗自覺得好笑:我講的是前幾天發生的事,搬來近三個月,我大概知道你們白天都在家裡,你提到以前沒退休時幹嘛?
然後他告訴我,原本他們是把垃圾放在樓梯中間,可是我的房東先生覺得這樣擋住別人出入,所以請他們改放在靠我們家的牆壁邊。
欸,打房東牌?呵呵!我微笑回話:「本來就不應該把垃圾放在樓梯中間擋住別人出路呀!你們放在這邊沒關係(手指著我家牆壁邊),不過可不可以把門口的位置留給我?這樣我丟垃圾時室內鞋就不必踏出來,反正你們本來就要走過來放,所以放旁邊一點應該沒差,但是我室內鞋踏出來比較麻煩。」
他沉吟一下,同意了。
然後,他俯身把原本放在門口的兩個墊子(我們兩家平常放置垃圾用的墊子)移往旁邊一點,嘴巴一邊說著:「清潔人員要我們把垃圾放在墊子上面,才不會滴水。」
我看了覺得好笑,我當初就覺得,那兩塊墊子可能是他們的,所以以前我把垃圾搶先放在我家鐵門旁邊時,第二天他們就會更早把垃圾放在我家鐵門旁邊的墊子上,感覺像是在宣示:這是我們的墊子!但是,把墊子放在別人家門口,就自認為有權利名正言順把垃圾放到這裡來,會不會太誇張了說?那你們墊子可以拿回去放你家門口啊!現在他果然就把墊子移往旁邊一點了,意思好像就是:這個位置既然要留給妳,那墊子妳自己想辦法。
我根本不需要墊子,因為我的垃圾不會滴水,就算會滴水,我也會想辦法處理,所以我客氣的說:「沒關係,墊子我會自己想辦法。」
我向他迭聲表示:「不好意思,不好意思,你們放這邊沒關係,反正就看你們方便,只要把這塊位置留給我就行了,謝謝。」(我也實在太過社會化了,是被附身了吧!)
只要把這塊位置留給我,不要妨礙到我,這就是我的底限。
他也回了幾聲拍謝、拍謝(台語:抱歉),這件事應該就這樣解決了吧?
過了兩天,我發現他們已經把自家門口的鞋子清了清,空出一塊位置,把其中一塊紅墊子移到自家門口了。然後,他還把另一塊本來移開不讓我用的綠墊子又放回我家鐵門旁邊。可能他自覺理虧,事後又覺得移開墊子的舉動有點過分,更何況,他知道房東太太有時會過來這兒,對於老鄰居的屋主太太,總要顧忌幾分吧!
看到他們把紅墊子放回他家門邊,其實我心裡暗自叫好,但爲了保持和諧關係(其實我一點都不在乎,但該做的樣子還是要做),我按了他們的門鈴,告訴屋主太太沒關係,按照那天說的,他們還是可以把垃圾放在我家這邊,只要門邊的位置留給我即可。屋主太太連聲說沒關係,不過看得出她很不高興。
說實話,既然他們要放回自家門口,那更好,本來就該如此了!我家門口沒有垃圾,我看了也清爽。不過整件事我對事不對人,他們可能是好人,一般的好人,是「只不過覺得把垃圾放在別人家門口沒關係」的好人。我如果看到他們還是會和氣打招呼。但這是我這邊的想法,至於現在他們怎麼想,我們的關係是否已經餿掉了,我根本不在乎。總不能為了怕傷和氣,我就讓自己繼續不方便下去來成就他們的缺乏公德心吧!
如果他們以後做事前,能先想到公德心,那就是眾人之福了。知道有制衡的力量,大家做事才會有所顧忌,這就是法律或其他規範的意義。好了,這幾句話純粹是我一廂情願的想法,因為根據我多年來冷眼旁觀人性所得出的通則:會把垃圾放在別人家門口的人,通常不太可能一下子變得很有公德心;若是很容易改變,那麼當初就不會把垃圾放在別人家門口了(這是克漏字,適用其他諸多情況,只要把「把垃圾放在別人家門口」替代成其他缺乏公德心的事蹟就行了)。
不過,我真的不需要那塊綠墊子。我把鄰居後來又移到我門邊的綠墊子再往旁邊牆壁移了一點,因為我說過,他們可以把垃圾放在這邊,所以算是讓他們在我這邊有一塊墊子可以放多餘垃圾,以防萬一。
第二天,綠墊子又移回我的鐵門邊。說真的,我有點火大。
過了兩天,我又把綠墊子往旁邊移,當天稍晚出門時,發現綠墊子又被移回我的鐵門邊。這次我更火大。
夠了,That’s it! 我不想一個墊子一直在那邊移來移去。
我當然知道,往好處想,他們或許是好心,覺得要留塊墊子給我用,問題是,我不需要啊!我們已經說好,我家門口那塊小位置要留給我使用,既然如此,我總有權利決定要如何使用我的位置吧?我總有權利決定我要不要那塊綠墊子吧!我移開一次,你們或許覺得我是客氣,可是我移開兩次,你們再把它挪過來,這實在是撈過界了,我也沒耐心等它發生第三次了。
很多台灣人就是這樣,自覺「我是好心」,就忘了對他人的尊重,問題是,你們憑什麼干涉我家門口旁放垃圾的地板要怎麼使用啊?奇怪的是,有些人對於別人家的事,鄰居的私事,刺探干涉,可是聽到鄰居家暴或看到路上有人鬥毆,卻又充耳不聞、視而不見,甚至站在一旁觀看,這真是奇怪的民族性。
當天,不必囉唆了,我把那塊綠墊子收起來,第二天下午放在資源回收的垃圾袋裡,一起放在門邊,心想這樣總算徹底解決了吧!或許那是鄰居的墊子,或許那是我的房東的墊子,無論如何,既然我不要的東西,你們也不要,那我就給丟了,省得來來回回移動,我還要為了移動那塊墊子而弄髒我的手。沒那塊廉價的醜陋綠墊子,我的門口看起來更清爽了!
乖乖,當天稍晚我要外出,門一開,那塊綠墊子赫然又平躺在同一個地點。這真是一塊很有自己想法與主張的墊子啊,反正它無論如何就是要回來就對了。對於這個靈異事件,現在想來實在好笑,但我當下是笑不出來的,而且非常生氣,因為我太不被尊重了,我連丟一塊墊子的權利都沒有嗎?啊~~~~~~
我心一橫,把它拿起來,拿到本大廈某樓梯口清潔人員專門放大垃圾箱的地方,丟進垃圾箱。誰再撿回來,我就把他的手剁下來(思想暴力而已,不要緊張)。
第二天,它再也沒有出現了。可憐的墊子,成為我悍衛自己權利的祭品。把它擬人化後,我確實為它一而再、再而三回來卻不得其果感到難過,但這不是心軟的時候,我必須要捍衛我的住權啊!
後記:果然,他們雖然把另一塊紅墊子拿回放在自家門口,但垃圾只放在紅墊子上一兩天,後來又把垃圾改放在樓梯口了,只不過紅墊子仍然放在他們自家門口,上面變成放鞋子。剛好確實符合我對人性的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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